以靠着政策支持在本地把陈谭死死压制,让其只有喘气的空间。常奕平认为如果能选,本地百姓宁可在自己这条饱虎之下战战兢兢也不愿在饿虎陈谭爪牙之下尸骨无存。
兴亡皆是百姓苦。
这便是长达两千四百年之久的黑暗时代,怎么选择都是猛虎苛政,都是黑暗命运,如不愿同流合污,选择葬身谁之口便是黑暗中唯一的自由。
总之,常奕平在西门庆抓住武松把柄之时欣喜若狂,只要自己在此事上大做文章,不仅可以解决武松,甚至能一举端掉县尉陈谭。谁知武松的应对既快又恨,通过柴进在转瞬间便逆转了局势,常奕平虽有不俗的脑力,但在行动力上差了一大截,眼下只能看着武松与陈谭在三天里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前文提到过县令拥有司法以及审判权,那么,常奕平为何不能组织起有效的反击从而制止武松陈谭的行为呢?
现实并不像后世“包公戏”里那样儿戏,包拯从怀疑到调查取证,再庄严宣判,最后x头铡伺候,当庭血流五步酣畅淋漓。宋朝的司法制度是很复杂严谨的,每个人都是宝贵的劳动力资源,岂能由一人妄定生死?县令只有部分司法以及最后的审判权,至于其中调查取证等重要的过程性工作,都是由上级部门巡检司在本地县尉的协助下进行。
县尉是武松自己人,上级巡检司长官更和柴进交情匪浅,县令一派根本插不上手。至此,不禁让人想起《少林足球》里的一句话:主裁边裁,再加上主办协办,所有单位全都是我的人,怎么和我斗?
除非有过硬的且有众多人证的证据,才能扳倒武松,常奕平有吗?
在这个问题之下
第十八章 武大郎——黑暗命运(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