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哔哩哔哩。
甚至这一次都没有任何异议,麦克斯很直接的答应了毛易给出的条件。
不过他选的,竟然是让毛易最为惊讶的……
第一条。
“亲爱的麦克斯,你为什么会选择第一条呢?”毛易奇怪地问道:“原谅我稍稍调查了一下,我发现拳头只需要八百万就差不多了啊。”
“亲爱的毛,你是我的朋友,公司挂在哔哩哔哩的旗下,我很高兴。”麦克斯巴拉巴拉地说了一堆。
毛易听完之后,这才恍然大悟……
归根到底……
是因为毛易给的太多了!
五千万美金!
按照此时的汇率来算,四亿红钞!
这笔钱别说收购一家新兴的网络游戏的公司了,就算收购那些大游戏公司百分之五左右的股份都绰绰有余了!
而且麦克斯也是有着自己的小算盘的。
现如今的哔哩哔哩并没有游戏部门,一切全都需要靠拳头公司的人去操作。
就算有人前去监督,又能怎样?
什么东西,还不都是拳头公司那边说的算?
至于说将拳头公司的人全都招来华夏……
那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