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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的大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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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九章 胡宪安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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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地考进了帝都理工大学。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在其他学科的成绩有多优秀了。
    当然了,他英语差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压根从心里厌恶英语这门学科,一个单词也没有背过。
    英语课上不是睡觉,就是看课外书。
    高考还能考40多分,完全是选择题的概率事件。
    说到这里,你要问这位天才为什么这么讨厌英语了。
    那还得从他小时候说起。
    在胡宪安只有几岁的时候,她的母亲就跟父亲离婚了。
    在有孩子的情况下还选择离婚,排除男人渣、烂等毛病后,也就剩下女人嫌弃男人没本事、挣不到钱这种俗套的原因了。
    胡宪安清楚地记得:在他8岁的那一年,母亲穿着高跟鞋、红裙子,坐着小轿车走的。
    是的,她的母亲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米国人,抛弃了他们父子。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胡宪安痛恨米国人,并且连带痛恨跟英语相关的东西。
    谁让人家有任性的资本呢!
    这里说的资本,不单单指这家伙的智商,还包括他的家庭背景。
    男人被女人伤害后,除了大部分安于现状和就此沉沦的,还是有小部分会彻底改变。
    胡宪安的老爸,明显就属于这种人。
    被老婆踢了之后,胡宪安的老爸痛定思痛。
    可能是咽不下心中那口气,或者是想让前妻后悔。
    胡宪安他爸毅然决然地辞掉了事业单位稳定的工作,把胡宪安丢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下海了。
    他爸愣是从摆地摊干起,用了十多年的

第八百六十九章 胡宪安的过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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