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戬心我自混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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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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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梗,林风眠就觉得索然无味了。只是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很无语了。

    难不成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穿越成了电影女主角?不对呀,女主是一只狐狸精啊,形容是清丽与妖娆并存的绝色美人呀,可老子虽然长得漂亮,但老子是人类啊。

    林风眠不由得在心中爆粗口,老子不会成了炮灰吧,林风眠脑补了一些女配文炮灰逆袭打脸文,不由得一阵恶寒。

    这他娘就更恶俗了。

    林风眠抬手,目光复杂的看着自己手上的毛笔,青竹杆子,金红色的笔毛,有时候一错眼还能看见一种流光溢彩的错觉。

    说起这支毛笔,是林风眠收到海报尾款之后出去旅游,在宣城买的。她有个癖好,特别喜欢收集毛笔和各种颜料画材什么的,当初都要吃土了也要买大几千的材料,可以说是这个悖懒家伙最后的坚持了。

    “我真傻,真的。”

    林风眠心中滴血,以前看文的时候,人们总结了有一句吐槽:路边的男人和动物不要捡,捡了之后的结果很有可能你就会少了某个器官,不是肾就是眼睛,还有可能是手指。

    但是更久有以前还有一个定律就是路边的小摊不要买,买了你就可能穿越到某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去。成为公主王爷还好,再不济也有人伺候,要是成了乞丐不就惨了。

    “可是我是在古董商店里买的呀!花了我一万大洋呢!”

    林风眠揪着本就不多的头发在心中暴走,也许就揪疼了,想起来自己头发不多,又捧着被自己揪掉的头发一阵肉疼。

    杨悠何就这样用神识看着这个姑娘奇怪的举动,林风眠见她闭着眼睛,

第九十四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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