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琳。
盗取钱财的人,指的是郁建智,刘志博的妻子离家出走后很伤心,她找了一个酒吧,喝了点酒之后离开,但是在回去的路上,却被当时没钱买望远镜的郁建智遇到,正好因为钱财一筹莫展的他,看着一个喝醉的女人这么好的机会,思索了一会,直接抢走了她的钱包,所以他的罪恶才是断一只手,而不是董启明。
被铯欲支配的人反而是如今行窃的董启明,由于没有了钱包,刘志博的妻子只能慢慢的步行回家,加上喝的有点醉,恰好又被董启明遇到,看着姿色不错,还单独行走的喝醉女人,董启明色心大起,强行把她拉进一个胡同里,进行玷污。所以他的罪恶才是切割下体,而不是郁建智。
至于霍琳,她当时正好回家,恰巧发现了这一幕,但是她在报社里一直是一个无人知晓的小角色,而这恰恰是一个完美抓拍素材的好机会!
由于胡同里刘志博妻子的拼命反抗,董启明玷污过程中失手杀了她,而霍琳目睹了这一切,但她只想着如何靠这新闻照片上位,根本没有选择去制止,要是最开始的时候她去大喊,一定会吓走董启明,但是她没有那样做。
由于整个工程中董启明都是背对着霍琳,慌乱逃跑的时候,霍琳怕被发现又躲了起来,导致从头至尾她都没看到过董启明的正脸,但是郁建智的妻子却已经被杀死,这也是她一年前之所以能火起来的原因,靠的全是这个新闻照片,所以她才是那个被利益蒙蔽的人,惩罚是挖出一只眼睛!
这样的四个惩罚,才完全符合正确的顺序,也是唯一的活路,只可惜,他们错了,全部都错了。
正是由于四个人的巧合,导致了
第二十一章 全部错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