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锋现在走到步行街中央,前面是一个吉他盒,自己在调试着吉他,完全是流浪艺人的做派。
唱什么好呢?罗锋前世喜欢的英文歌也有很多,不过最终还是选定了yesterdayoncemore这首翻译成汉文名为昨日重现的英文歌,这是一首特别美的抒情歌。
现在罗锋所处的位置是一条比较高档的步行街,能来这里消费的最起码是中产阶级,中产阶级往往是知识阶层的代称,要是罗锋唱一首摇滚恐怕直接会被赶走。
但是现在嘛,人都是有好奇心的,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一个外国人在唱歌,还是在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步行街,这本来就很引人瞩目。
尤其当罗锋的第一句歌词thecarpentersheniasyoung出来,略微沙哑的声音配合着干净的吉他,仿佛让人在三伏天吃了冰淇淋一样舒爽,人们的脚步不由慢慢地停了下来,慢慢地朝着罗锋的方向聚集,艺术总是总有这样的力量。
那个少年,那首歌,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