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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杀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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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洗马流沙 第2章 从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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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

    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当到明宣宗之后,由于社会稳定,相对和平,卫所军官开始侵占军田,剥削士兵,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二则为营哨制,明代募兵制始于正统年间,和卫所军不同,募兵不世袭,虽然为兵,但隶属于民籍。服役期满即退伍。最开始,募兵没有像卫所军那样拥有正式编制,而且往往随着需求扩编或裁员。募兵完全是战斗部队,不像卫所兵那样需要抽调部分兵员从事屯田任务。募兵的粮食补给,军饷完全来自国家财政直接支出,不用来自屯田所获,而且饷银也比卫所军和民壮要高。到了嘉靖年间,募兵的骑兵与步兵以及车兵开始拥有正式的编制——营哨制。一般是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为总,五总为营。每营兵员三仠人。这是南方明军的营哨编制,北方稍有变动,但大体相当,如戚继光的蓟镇陆军编制,十二人为一队,三队为旗,三旗为局,四局为司,二司为部,三部为营,人数也在三仠人左右。这就是明朝中后期的主要军队编制形式。明朝北军的军官及其随从则是在明朝后期,卫所军和营哨军的分工也开始划分,卫所军主要负责驻守,治安,训练新兵和屯田。而营哨军则主要负责机动作战。因此,卫所军成了正兵,而营哨则是机动的奇兵。到了万历时代,为了契合这种分工,卫所军若想参战,则必须编入营哨建制,同时,卫所的军官只负责士兵训练和日常管理,不负责指挥作战,而营哨军官除了要负责士兵的训练。编入营哨的卫所军官的编

第二卷 洗马流沙 第2章 从军(下)(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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