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偷窃来的东西低价卖给自己。
不过在这里,约翰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既然小偷不对,那自己去教训一下他总可以吧?看着小偷路过了一个小巷子,约翰快步走上去,一把拉住小偷的手,往小巷深处拖去。“嘿,你是谁,你要干什么?”那个小偷与葛雷瑞特不同,高高大大的,一身肌肉鼓起,突然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将约翰的手甩开。甩了一下没甩掉。
约翰不回话,见已经没人关注这边巷子,直接转身一拳打在小偷的肚子上,疼得他直接弯下了腰。约翰并没有停手,走过去抬腿一个膝撞撞在小偷弯下腰后朝下的脸上。这一击可谓凶狠,听见“咔”的一声,将这个小偷的鼻梁骨都撞断了,门牙也被撞落了好几颗。小偷眼睛一翻,昏倒在地。
约翰看小偷已经晕过去了,弯腰将他刚偷到手的钱袋拿走,又在他身上摸索了几下,又从小偷的怀中掏出了另一个钱袋。站起身原本打算离去的约翰突然扫到了一枚小偷原本藏在怀中的戒指,上面的红宝石在阳光下发出红色的光芒。直觉感觉这枚戒指值不少钱的约翰自然不会放过,弯腰将戒指捞起。
也不管在这里昏死的小偷会如何,约翰离开小巷子,确保没有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后,便向着昨天邦尼特带着去的那个小酒馆出发。
按照原石灵魂的知识,这种小酒馆中三教九流都存在,大量信息在这里交汇,只要是有心人都能从在酒馆中喝酒吹牛的酒客口中听到一些蛛丝马迹。而且,如果给酒保或那里的安保人员一些钱也能买到不错的信息。在那里,总会有一种叫做百晓生的神奇生物出没,去那里应该不会错的。
这样想着的约翰走
第十四章 下一个目的地,确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