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奶爸的荒野生涯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00章 暴怒的平头哥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爪子强壮,可以捣毁蜂巢,坚厚的皮肤和粗糙的毛可以抵御蜂群的攻击,因喜食蜜蜂幼虫和蛹而得名。

    “我去,平头哥竟然怼上了风哥,这下有好戏看了。”

    “蜜獾会掏裆的,风哥小心自己的命根子。”

    “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遇到这么一个家伙,惹到蜜獾要么杀死它,要么被它咬死,没有第二种情况!”

    “这家伙的皮肉很厚的,狮子也不能轻易将其杀死。”

    “其实风哥可以尝尝蜜獾肉,这个据说非常好吃的。”

    “实话跟你说了吧,蜜獾的皮毛很硬,一点也不柔软,而且这家伙的肉就跟轮胎一样,不好吃的。”

    蜜獾通常在非洲和亚洲的南部和西部出现。吉尼斯世界纪录把它命名为“最大胆的动物”。这种动物表面看起来很可爱,实际上几乎会攻击所有东西,它很聪明能够知道敌人的弱点。例如,当面对的是一个男人它会攻击他的**。它也是为数不多的使用工具的一种动物,例如用原木作为梯子。

    蜜獾喜食蜜蜂幼虫和蛹,它们会不顾自身的安危直接冲进蜂箱—这往往不幸的导致其死亡。蜜獾能杀死幼年尼罗鳄,而且它是非常有效的蛇杀手。它只需要15分钟就可以吃掉1.7米的蛇。这些动物的凶猛在自然界众所周知的,甚至没有哪只豹或狮子可以轻松杀死它们。

    “呼呼~!”

    蜜獾低吼着,正在拼命撕咬萧凌风的鞋子,一旦惹到这家伙就会遭受到其无休止的攻击,最后不依不饶的开始粘着你。

    “朋友们,我相信如果我把这么可爱的小家伙给杀了,估计你们能把我宰了,毕竟平头

第200章 暴怒的平头哥(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