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了。
但草原黑鹰千算万算,却算不到汤森的战斗原则。汤森这个首领是半路出家,他根本不知道这个规矩。其实就算汤森知道了,可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肯不肯守规矩也很难说——你们都把我围上了,我还跟你们客气个屁啊!
所以,当汤森带着剑跳下来时、当他开场就拔剑时、当他两相混淆杀人时,草原黑鹰心里才会那么纠结:混蛋你到底什么身份?混蛋你到底想怎么打啊?混蛋你不要拿着剑的时候丢异能还一脸大义凛然的样子好不好?老子已经心有千千结了你知不知道?
由此可见,如果自己修养不够深,实力不够强,就别玩以德服人这套把戏。
不过汤森知道这下要坏事了,因为先前订下的节奏会被打乱——死上五六个狂徒,对方也许不会立即抓狂,可狂徒死伤过半之后,光头们要是还能忍下去,除非他们都是属乌龟的!
放倒身边的又一个狂徒之后,汤森用余光向远处一瞥,发现光头们果然沉不住气了,形形色色的小组合已经围上来。其中有人的脚步“噔噔噔”,有人的脚步“飕飕飕”,还有边走边拿刀子往身上割的怪物……一不做二不休,汤森变本加厉的杀起来,都搞成这幅摸样了,再说什么都是扯淡,还不如多杀两个减轻点压力。
于是他决定马力全开、还要使出浑身解数。
右手长剑刺进敌人身体、催枯拉朽切下去的时候,“当”的一声,汤森左手的长剑也粘在另一个狂徒的战刀上——解构异能顺着金属侵袭而去,瞬间将对方的战刀变成长剑的延伸,然后一拉一拖,平平的砸在原主人的肩膀上!
“嚓”的一声,狂徒脖子断裂,
第六节:议会战队(下)(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