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脸上一片严肃。
“我们是一个集体,精锐!不能在任何方面被人比下去!”汤森对小副官们说:“他们唱歌,我们也有得唱,有没有信心?”
“有!”
“有没有决心?”
“有!”
“有没有恒心?”
“有!”
“好。”汤森把袖子一挽:“今天就教你们唱歌!”
玛西亚在车厢里抚头叹气,她很难理解汤森这种爱面子爱跟人比高低的脾气。即使跟人产生冲突,无论是世家子弟还是异能师又或者佣兵首领,也都不会用这种手段跟人比。因为汤森在这种事情上,绝对不会以势压人,也不占别人半点便宜。
别人用歌,他就用歌,别人用拳头,他也用拳头……真是费时费力,说得不好听,这多少也是粗鲁和愚蠢的表现吧?
同时,她内心里也不认为汤森能教童子军们唱什么正常的歌。除了需要大量时间去训练的那种贵族式之外,歌曲这东西,除了土著的粗糙原生态,就是吟游诗人那种浮华淫荡的唱腔,但无论那一种都不是小孩子该学的。汤森,你可千万别教儿歌啊……其实不但是她,连带商队的人也认为首领是在泄愤,出身部落的近卫倒是无所谓,因为能歌善舞是他们的天资。如果汤森教不下去了,他们中间随便站一个出来都可以顶替,保证三天出效果。
短短一个小时之后,一个九岁的小副官挎着刚刚改装出来的小鼓,雄纠纠气昂昂的走到队列前面。他穿着并不合身的军装,用两根小号鼓槌敲出简单的鼓点,小脸通红。
“嘣、嘣、嘣——嘣!”两列纵队在鼓点中踏步前进:“
第十节:遭遇(上)(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