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原则,即:绝不能让敌人用一支箭的散布面笼罩两个尖兵,这样一来,敌人弓箭的命中率会大大下降……其实这是汤森记忆中的“不能让敌人一个点射撂倒两个自己人”的蹩脚翻译。
说起来简单,但为让尖兵们听懂听明白,他暗中花了很多精力。
就这样,在喝小鱼野菜粥的日子里,汤森把最粗浅也最重要的保命理论都用类似的方式翻译了,填鸭似的灌输给手下。
“你们不用明白,照做就是!”甚至到后来,他已经懒得翻译了:“听长官的话没错!”
于是尖兵们开始往脸上涂泥涂树汁,把叮叮当当的零碎装进不会晃动的口袋,把包裹都改成六点背负式,刀剑上的金属反光都盖住,还偷偷摸摸的跟着汤森做小弩箭……在此期间,尖兵们跟汤森的感情直线上升,长官博学正确的形象深入人心。
十天之后,汤森开始布置猎取野兽。比起打渔,打猎这事复杂而危险。
在被抓来当兵前,猴子是个猎人,干回老本行他得心应手,也教会汤森很多急需的野外知识。直到这个时候,汤森才明白过来,先前自己能在野外顺利生存,其实有运气成分存在,因为自己基本上是在谧蓝雪狐猎区活动,很多能威胁到谧蓝雪狐的凶恶野兽都被清剿了……
在猴子的描述里,他这辈子最大的猎物是三颅血牙狼,是整个村子的壮汉集体出动才啃下来的硬骨头,体积比中校的坐骑还要大一圈。但要真正算起来,三颅血牙狼只算是一般猛兽。而且这个世界的旷野山林里,还隐藏很多不为人知的生物,那才是最危险的。
听了猴子这种话,汤森更不敢冒然落跑了。营地远处的前
第九节:临时训练(中)(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