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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我的老婆我自己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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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晨女郎【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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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了他朋友的经历,这位朋友当年在签约时,合同上写的是800万的违约金,但是当他真的去解约时,公司给他算了一笔账,把各种费用加在一起,告诉他解约就需要赔付给公司一个亿!
    一亿元的赔偿金,绝对称得上是天价了。
    所以最后何老师的这个朋友也没有解约,反而和公司再续了十年。
    这样的情况也并不是个例。
    包括通过《偶像练习生》成为“流量天王”的鲲鲲。
    也被天价解约费困扰。
    同样的,还有邓紫琦。
    解约之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配拥有。
    但是很多人在签约时,经纪公司大多许下很多承诺,空口描绘一个美好未来,但是签约之后才发现,公司许诺的那些好资源都只是说说,得不到好的运营,难以出头。
    同时,很多艺人在签约时,虽然知道解约金数额巨大,但是会抱着“走红后再说“的想法签。
    而经纪公司,则认为签了对公司也没有损失,红了能赚钱,不红也没关系,所以合约时长越长越好。
    所以。
    虽然杨蜜选择解约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但是离开之后。
    嘉星传媒的资源基本上都和她没什么关系了。
    陆晨倒也不至于愧疚。
    虽说如果他没出现,杨蜜就会成为嘉星传媒的股东之一。
    但是前世的嘉星传媒和如今的嘉星传媒比起来根本没法比。
    前世嘉星传媒作为经纪公司。
    巅峰的时候估值也就五六十亿。
    现在的嘉星传媒直接翻了十倍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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