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世间常见的玩意儿,可不是什么神草灵药之类的奇葩异果。
明枫秋回了一封及其简便的回信,就带着璇哥儿在四风城里乱蹿,也幸好这里是四丰城,民风虽然彪悍,但是也足够淳朴,再加上前几天璇哥儿在四丰城里带着人抓捕密探,端的是威风凛凛,很多人还都记得他呢。
倒也没有人敢不长眼睛的招惹他们,两个人还带着虎崽子小雏鹰,更是看起来就不是一般人了。
在一个早餐店吃了两个肉包子,璇哥儿甚至还喝了一份鸟蛋羹,这里的特产,然后在付钱的时候,老板拒收他们的餐点钱,只有一事相求:“您二位能给这个小店提个字吗?俺们家四代都是卖早点的,但是因为没有名字,到现在光是跟大家混了个脸熟。”
“赐名?”明枫秋没想到他还能遇到这样的雅事儿。
“对对!”老板有点儿窘迫的搓了搓手:“看您二位也是识字的,所以俺就拜托了!”说着还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给他们俩,真心实意的只有瞎子才看不出来。
“给起个名字吧!”璇哥儿特别感兴趣:“没有名字很可怜的!”大眼睛看着明枫秋。
“那就叫狗不理好了。”明枫秋肚子里的墨水儿平时还够用,但是只能是够用而不是才华横溢的意思,所以他这个懒家伙借鉴了前世的经验,给这家人的包子铺起了一个在这里人的眼里,不是多么好的名字。
“为什么叫这个?”璇哥儿都不懂,别人就更不懂了,老板也知道自己这样让人家硬给起名字有点儿不礼貌,可是他们这里往日里来往的文化人不多,看将军大人对那个小哥儿那么好,这两位贵人,也应该是识文断字儿的文化人才对,所以这才厚颜让明枫秋跟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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