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咧到后脑勺儿了。
这笔银子别看在明枫秋的眼里不多,但是足够让老么么的家里吃上几顿肉,给他小孙儿扯一块花布做新衣服了。
明枫秋牵着璇哥儿的手往马市赶,璇哥儿不明所以偷偷的问明枫秋:“怎么?不是回去客栈的吗?”
“小猫儿你忘了?我们哪里有马车?要想去拉药材,就得先买马车,买了马车还需要有马拉车啊!!”
璇哥儿眨巴了一下大眼睛,吐了吐舌头,他给忘记了还有这一茬儿了。
看着这样的璇哥儿,明枫秋摇头笑了笑:“还真是初出茅庐的小孩子,外面哪里是好混的啊!游历游历,游荡的经历啊!”
“不懂就学么,小猫儿经历过了自然会记得。”璇哥儿还有理由跟明枫秋反驳了一句。
“你呀!”明枫秋捏了捏璇哥儿翘起来的小鼻子:“瞧把你得意的。”璇哥儿瞪了明枫秋一眼,被捏着自己说话瓮声瓮气:“小猫儿才没有!”
麋鹿城的马市不大不小,可能是因为这里经常有运输需要,所以这么一个小地方竟然还有一个特别划出来建立的大牲口交易场地。
明枫秋跟璇哥儿就是俩马痴,别误会,不是痴迷的意思,而是白痴的意思,因为他们俩都不会相马!
两个人穿的不出彩儿,所以马贩子们都以为他们俩是个乡巴佬儿,不会有什么大生意,故而对他们俩也不冷不热,招待的时候,只是例行公事,这地方做生意的主要对象,就是那些大宗买卖运输的人,而不是明枫秋跟璇哥儿这样的零散客人。
虽然明枫秋跟璇哥儿不会相马,但是在敬阳国的时候,他们俩也没少骑马,尤其是进猎场的时候,那些马的长相不说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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