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此,他还算是个很典型的“高情商罪犯”,他注重自己的仪态、服装、兴趣高雅,很有绅士风度,说话时喜欢引用莎士比亚的诗句......甚至还有点小洁癖。
他有着饱受欺凌嘲笑的童年,离奇去世的父亲,歇斯底里的母亲,日益衰落的家族,白手起家,受尽苦难,最终成为了哥谭市四大黑帮之一的首脑人物,总之他是个从底层靠着自己的毅力一步步爬起来的奋斗典范,除了喜欢生嚼活鱼之外,他几乎是阿卡姆疯人院里脑子最正常,而且最有智慧的那一类人了。
所以在进入阿卡姆疯人院后,他很快就利用自己正常人的思维,智慧,情商,和交涉手段,成为了疯人院里的“老大”。
那么有人要问了,为什么他是个正常人,却能够成为一群疯子的老大呢?
你看,这就是你思维狭隘的地方,因为他的交涉对象根本就不是那些囚犯,而是典狱长昆西.夏普。
阿卡姆疯人院是个神奇的地方,虽然在这里的囚犯全部被严密看管着,并且完全禁止打架,滋事,拉帮结伙等等行为,还有杨教授这种和蔼可亲的人物亲自坐镇,但是这里就是很神奇的隔三差五就闹出一些乱子来。
就比如子良用勺子戳人嗓子眼,把人戳到休克......这种事情真的算是挺正常的了。
你能想象到一个人大半夜的用手指甲扣水管子上的铁锈么,他把扣完了的铁锈和擦屁股纸揉到一起,用唾沫揉成球,等放风的时候拿出去冻,当时是冬天,不出10分钟就冻得跟钢弹一样硬,这人就用这一把废纸团子当暗器,生生甩死了两个警卫和一个囚犯,当时把监狱方面逼得不得不计算每个犯人
第十九章 企鹅(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