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好朋友李艳红,白素珍内心里充满了期待和温暖。这两天在苏庭长和汤正源面前所受的气,也不值一提了。
她迈着轻快的步子,到孝天商场买了一袋麻糖和一盒龙须酥,想到要请王青松帮忙抄起诉书,又买了一瓶白酒。
拎着这三样东西,她一路走一路打听,寻找地区实验中学。最后,终于在城站路上地委大院的斜对面找到了。
王青松和李艳红的家就在学校里面的职工宿舍楼上,三居室的套房,还算宽敞。他们的一儿两女三个孩子也都在家里。
故人相见,那种激动的场面难以用笔墨来描述,不去说它了。
当白素珍说出找他们帮忙抄起诉书的要求时,王青松显得有点儿为难,但李艳红满口应承下来。
“学校还没开学,他正好闲着没事。让他抄写抄写,只当是练了字的,还可以学点儿法律知识!”李艳红嘻嘻哈哈地说。
老婆答应得这么爽快,王青松也不好推辞。他只得从白素珍手里接过起诉书草稿,坐到写字台前开始抄写。
白素珍担心王青松认不清自己画的“桃符”,就拿了个凳子,坐在他的身边,一句句念着,看着他誊抄。
两份起诉书,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抄完。
听说白素珍住在国光旅社,艳红又大呼小叫开了:“住什么旅社?去花那个冤枉钱!快去退掉,到我家里来住。让我儿子去跟他爸睡,咱们两人睡我儿子那间房。住在孝天城这个鬼地方,我到现在也没认识几个人,整天闷得慌。你来我家住,咱们正好可以拉拉话。”
容不得白素珍客套推辞,李艳红拉
第十四章(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