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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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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军法裁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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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行!”鲁山大嗓门喊道。

    曹敏忠是原五队的小队长,跟随周毅回山寨,出任整编后的排长,为人很刚直,敢于抗上。作为曹敏忠的连长,王明远已经领教了曹敏忠的抗上之风,但事后又觉着这个人的抗上并非胡闹,确实占着理。龙谦既然要成立这么一个裁判所,王明远立时便想到了他。

    封国柱也表示赞同。

    “唔,这个人怎么样?”龙谦问其他人。

    “既然王连长认为可以,不妨让他试试。”周毅道。

    “嗯,如果没人反对,那么这个所长就定下来了,还有两个名额,大家继续提。”

    这次周毅提名了,他提了一个原三队的士兵,现在当着班长,叫刘春宁,大家没反对,立即通过了。冯仑见状,也提了个原六队的班长,叫胡宗玉。还没来得及表态,宁时俊,迟春先也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人选,宁时俊提出的是参谋组的蓝心治,迟春先则推荐了他的副手江云。

    这两个人立即被龙谦否决了,“那个蓝心治不错,是个参谋的好苗子,不适宜到裁判所。至于江云,我另有考虑,不行。”

    最后,还是定下来胡宗玉。

    关于这个军法裁判所的制度建设,龙谦已有考虑,他拿出一张纸,上面写了七条规矩,是军法裁判所的最基本制度,一条条跟大家解释了,除掉他自己,在场的人都有些心不在焉。所以,这个《条例》也通过了。

    于是,龙谦将曹敏忠和其余二人叫来,正式组建了这个令士兵们感到惊奇的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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