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梅西签一份职业合同的时候,他的所有权问题也需要讨论。里斯特只愿意把一半的所有权交给埃因霍温。可是只有一半所有权,范汉伊非常不满意。他愿意拿出两百万欧元的价格把里斯特手上的一半所有权也买下。
可是里斯特才不会同意。梅西是天才。是一个顶级天才。这一点里斯特确信不疑。虽然历史上有很多人质疑他金球奖的含金量,还有就是他在国家队当中的表现,但是没有人否认他是当时世界足坛第一人。他和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两个人争夺世界足坛第一人,梅西是领先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的。这样的天赋,里斯特知道梅西的光芒是挡不住的。
只要他在埃因霍温表现出色。那么他的身价会节节攀高。加上里斯特吹嘘吹嘘。梅西在未来两三年之内身价超过三千万一点问题都没有。当然如果他的表现再好一点,就算是四千万也不是不可能。这样留下一半所有权那就是上千万欧元,甚至达到两千万欧元的收入。里斯特岂会为了一点点的好处就把一半所有权交给埃因霍温。
因此里斯特顶着。这一点没有一丝一毫的退让。最后范汉伊实在是无奈,毕竟当初埃因霍温和里斯特有过口头约定。所以只能是接受。
在新水上里斯特要的倒是不多。也不过是区区四十万欧元的年薪。而且签约金也不高,只有五十万欧元。签完了之后范汉伊算是长长的舒口气,虽然对于这次的合约不算是很满意,但毕竟是签约了,留下了梅西。只不过心中有根刺,梅西这样顶级天才的一半所有权在还属于里斯特。
“哈里,用不着如此。继罗纳尔多之后,埃因霍温将再次拥有一名有可能成就球王的天才。”
465 为天王服务(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