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扔在地上,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甩到李云身上:“这张卡里有98万,其中35万是你在11CLUB赢的,2万是咱们卖唱赚的钱,剩下的61万,是我自己的积蓄,你都拿走。”
说到这里,马龙激动起来,一把拽住李云的领子:“我知道这点钱远远不够,不过不要急,咱们可以走商业化路线啊!咱们拿着这些钱出唱片,包装你,凭你这些优秀的歌,我就不信咱不火!”
如果是在之前,李云一定不同意对自己进行商业包装。
前世,《南山南》和《董小姐》这两首歌,都不是被原创者唱火的。而是被某个翻版者,在某节目中唱火的,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商业营销手段。
对李云而言,今生今世最大的梦想,便是好好唱歌,唱自己喜欢的歌。一旦火了,尽管可以带来名利双收,可随之而来的负面效果,也会到来。
比如,李云将会被唱片公司签约,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唱哪首歌,都会被严格的规定。
自己再也不能抱着一把吉他,在街头随心所欲的唱歌了。
可这次,当李云知道小婉父亲将要破产的消息时,他还是动了心。
马龙没给李云喘息的时间,拽着李云就往外走:“走走走,咱们这就去,这一百万足够给你做个唱片了,发行费也差不多,我必须要把你捧红!”
大半夜的,两个人带着行礼离开了酒店,这才发现,自己连去哪儿都不知道。
马龙只是个电台主播,对唱片的录制和发现一窍不通。而李云,除了脑袋里的上万首歌,其他一概不知。
在这之前,李云曾经用网吧
第二十六章 小婉的秘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