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开心。
酒过三巡,李云保持着绝对的清醒和冷静,他盯着马龙的眼睛看着:“兄弟,你考虑清楚,真的要和我一起流浪?”
“对啊,怎么了?”
马龙啃下半个腰子,眼神中露出兴奋的神采。
从见到马龙的第一面起,李云就喜欢上了这个耿直,爽快的年轻人,他能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适合民谣,适合流浪。
可是,流浪,谈何容易。
自己是因为穿越了,无家无业,便任性的流浪一次,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马龙要想流浪,付出的代价要比自己大很多。
前世,李云知道太多流浪歌手的故事,最有代表的要数赵已然了,这个中国最好的布鲁斯吉他手,五十多岁了,却没有丝毫赚钱的能力,凄凄惨惨的借钱度日。
所以,李云犹豫了。
马龙看出李云的顾虑,拍拍李云的肩膀,打了个酒嗝:“大雨兄弟,你有没有想过,把民谣发展成一项全民族的,伟大的,事业?”
李云一愣,随即便明白了。
马龙不愧是个电台主播,商业头脑丰富,他一眼,便看出了民谣潜在的商业价值。
坦白的说,在这几天之前,李云一直认为,没有必要让民谣火起来,他只需要浪迹天涯,唱自己喜欢的歌,体会自己的人生,足矣。
但是,这种观点,在他突然看到粉色帆布鞋留言时,发生了改变。
如果他单纯的浪迹天涯,就意味着,他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去恋爱。
恋爱,是需要一定物质基础的,即便不需要豪车洋房,起码也要有租房和吃饭的钱
第八章 云龙会首(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