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她过去“人类”的身份回去,以极善欺诈的魅魔的能力,也大可制作一个不那么招摇的身体。起码,不需要如此强烈的存在感吧?
而且,这具身体所能达到的力量极限,也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夸张了……
一名强者,不管是学习武艺也好,钻研魔法也罢,纵然能够达到屠龙的传说高度,但是,他的攻击再犀利在强大,在体能、**力量、能量储备等等方面,都是不可能比被他斩杀的龙更多的。这就是种族天生的限制。
因为天生在属性方面就要比别人起点低,所以就需要依靠在其他方面做出弥补基于使用最少的能量达成最大的效果的基础,人类……或者说,大部分的智慧种族,都在武技和魔法上花了很大的工夫。而在其中,力量更强大的兽人和矮人,他们的武技就相对要粗糙一点;体力孱弱的精灵,她们的魔法技艺却是冠绝天下;两方面都不怎么给力的人类,属于典型的全面发展的素质型选手……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果要比洗地能力的话,那自然是谁蓝条长谁就轰的爽。然而,在战斗之中,关键的不是蓝条而是红条啊蓝条再长再能丢技能,红条清零了那就一切都成空了。所以一名强者可以击杀一条巨龙,但是却无法像巨龙一样,轻松地就在一天之内毁灭数座城池。即使是魔法师的禁咒,那也不是想放就放,放完也没事的大路货啊。
而现在,伊斯特给芳香准备的这个身体,就能量层面……即使比不上元素领主的程度,那也比普通的巨龙要厉害不少了。而芳香本人是那种手脚糙到不行的莽夫吗?很显然,芳香要是说是,那些死在她手里的苦逼绝对会一个个从坟墓里爬出来予以驳斥的。
35.同是天涯沦落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