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他不是不疼,只是很能忍。
我抿着唇瓣,手上的动作轻柔起来,心底是佩服他的。
那会儿我刚到国外一年,只会做简单的饭餐,当我不在学校吃也不去母亲托付的那个朋友家的时候我都喝粥,喝的自己都想吐。
傅家不管我,我又不喜欢麻烦人跟人借钱,母亲给我的生活费我必须要省吃俭用才行,因此我也不曾在外面吃过什么。
所以那天晚上我依旧煮了粥,清粥小菜。
叶非情格外的嫌弃:“你就让我吃这个?我现在可是病人,吃不好身体怎么恢复?”
我瘪嘴:“我只会做这个。”
“要吃你自己吃。”他不悦道。
我觉得我一定是疯了,竟然让这个人呆在我的地盘还对我做的饭菜挑三拣四!
我想,他也就长得好看而已,性格真是一点都不讨人喜欢,于是我也不再被他迷惑:“我这里就只有这个,你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我不是把我的钱包给你了吗?我缺你钱了?”他傲慢道,身上有股桀骜不驯又不知天高地厚的劲儿。
叶非情在我家养伤的那段时间霸占我的房间不说,还让我给他当丫鬟,端茶递水,完了他还不念我好,天天跟我这样那样特别难伺候。
我觉得,他住在我家的那段时间我脾气渐长,就没一天心平气和过。
后来突然有一天他消失了,面对着空荡荡的,寂寂无声的房间我反而觉得不习惯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清寂又孤单。
这就是我和叶非情的相识,我们人生的开端。
因为过敏,我的身上起了红疹
99.你和苏景初是朋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