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六十四章 猪!真是猪队友!(大章求票!)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汤江某医院精神科。
    【今天春江中院的那场辩论实在是太精彩了,检方律师年少有为啊,这辩方律师也是真的胆肥居然还敢伪造精神证明。】
    【伪造精神病证明?老哥,是哪个医院开的?汤江的医院吗?】
    【除了是汤江的医院还能是哪,这个精神病医生要倒霉了,现在法院已经对这一份精神病证明进行鉴定,反正协助制作伪证的医生肯定是跑不了的。】
    【@汤江精神科余主任,老余,你们春江的瓜,不出来吃一下吗?】
    “???”
    某专业群里,因为今天有人担任社会代表职务所以去到了庭审现场。
    所以这会儿聊得火热。
    毕竟这件事可是最近的热门事件了。
    四十多岁的精神科余主任正在窥屏。
    前边看得还津津有味。
    当看到后边精神证明被曝光,疑似制假那刹他嘴角在抽搐,汗水也不自觉的掉了下来。
    他哪里敢回复!
    哪里还有心思吃瓜!
    因为瓜成了他!
    “完了完了!警察要查精神病证明的来源!”
    坐在椅子上,余主任脸色铁青。
    制作伪证情节较轻是三年以下,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可是三年到七年啊!!
    自首?精神科余主任坐立不安。
    【@汤江精神科余主任,老余,四点半了,这会儿还在忙啊?你们汤江的瓜

第一百六十四章 猪!真是猪队友!(大章求票!)(8/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