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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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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嚣张狂妄?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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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直接跟对方说明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行政拘留期间,一但罪名成立,无缝衔接立案并刑事拘留。

    “警官!这是我的亲生女儿,我让她出来挣点钱合情合理,之前的春北区那边的派出所都没有说要处理我!!”

    听到这一句话,顿时纹身男一副很激动的模样。

    都是一个市,凭什么!

    “哦,也就是说之前你们已经被处理过一次了?批评教育了对吧?”

    陈警官听到这一句话意味深长的看着对方。

    苏凡见到这一幕也不禁在心中冷笑一声。

    倒是自己说出来了。

    对于强迫未成年人乞讨这件事。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抓住第一次大多数情况下是批评教育,恶劣一点就是行政拘留个几天。

    而第二次可就不一样了。

    第二次是坐实的犯罪行为。

    不过早说晚说其实都一样。

    因为身份证拿来实际上系统里也有记录的。

    反正进了这个门,以一个实习律师的判断,对方想出去估计得等挺长时间了。

    因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中的第1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实际的案例中,情节严重这一块,组织儿童乞讨超过一个月可视为情节严重。

    刚刚小了,已经乞讨了四个月了。

    那这一块其实可以算是一

第一百四十章 嚣张狂妄?刑事立案!(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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