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电子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83章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发展浪潮中,出现了新的解决思路。
    当初英国人占领新界时,为了得到本地居民的支持,同意本地居民的男性后代,无需向政府缴纳地价就能获得建房的权利,俗称“丁屋”。
    按照港-英当局1972年来推行的最新政策,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呎/8.23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呎(约65平米)的丁屋。这个居住面积在地少人多的香港,已经和小型的联排别墅差不多了。
    但它的流通性却远不是真正的别墅所能比的,因为按照规定丁屋如果出售给非原居民,就需要向港府补交地价。香港地价之昂贵,在全世界都是首屈一指的。
    所以丁屋补上地价之后,也就只有真正的精英富豪才能买得起。但这些人又怎么可能来新界乡下置产?
    要知道丁屋也只是在居住面积上和小别墅相当罢了,但它的基础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可就天差地别了。哪个富豪愿意自己周围的邻居,都是收入才只有自己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的穷光蛋,就不怕半夜被人入室打-劫吗?
    而随着元朗经济开始腾飞,丁屋的价值就不一样了。它们成了地产商眼中的香馍馍,地产商们甚至愿意自己承担土地差价的同时,以三倍面积的回迁房来置换一套丁屋的产权。
    当然,地产商们唯一的条件就是丁屋必须成片转让,否则碎片化的土地根本无法被开发利用!这个时候新界独有的乡-议局和乡-事委-员会又开始发挥引导、协调作用。
    如果家里有一套丁屋,除了可以置换回一套和原先居住面积相同的豪宅之外,还能额外得到7套600呎普通套房。一家

第683章(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