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银字便覆盖在目光所及的一切之上,无声而又确实地告诉着他,那深刻于记忆中的经历并非是荒诞的梦幻。而眼前的所谓真实,不过是幕布下露出的一角。
应该是投出来的几个原子那么……
浑浑噩噩地走过街巷,爬上二楼,掏出钥匙捅开门,在厨房饭桌前坐下,他给自己盛了一碟原本想留到晚上才吃的毛豆。
毛豆当然不是什么金贵的吃食,在他住的这座城,过了六月,饭馆摊便都会添上这种简单的菜,花上几个钱就能买上几斤。不过王矩霖很少去买,因为这家伙一向固执的认为,要想吃到好的毛豆,一定要偷。
这不只是因为偷来的毛豆不用花钱,还因为偷的毛豆不会介意重量与价格,可以尽情挑那些刚刚鼓起悠悠的曲线的豆荚,于是其中柔嫩的青青之意才宛若处子佳人般美好……若是等到农人们采摘时就往往太晚,软糯膨胀了青涩,便嚼之无味了。
当然归,他也一样没有那种做‘雅贼’的嗜好,所以眼前这些只是他多付了些钱,去熟人的地里采来……这也是居住在城近郊之处的便利之一。
毛豆摘来,清水洗过,与盐、花椒、八角同煮,水滚后晾凉,装入的青瓷碟子,弯弯豆荚上挂着细微的水珠,那种清香钻进鼻端时,就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酒了。
酒是黄酒,没有什么状元红或者女儿红的名字,只是二十几块一坛的便宜货色,但相对于让人腹胀的啤酒,王矩霖更喜欢这种附近酒厂里出品的东西——有酸,有甜,有苦,不需要细品,又很有余味。轻酌慢品时,最能放松紧张的心绪。
只是一坛酒已经喝掉了一半,那奇妙的心绪,依然
第二十三章 水能载舟,亦可赛艇。(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