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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师弟,你别误会啊。师姐在和外教,在房间里练习口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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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不器大学学的英语专业,每天早晨都去草坪上读英语。英语口语还不错,至少比只会说“Are you OK?”的雷布斯,稍微强上一筹。

    他后世习惯了网购,可惜新出生的《淘宝网》上商品太少,京东更是像手工作坊,易趣,卓越,红孩子售卖的东西很单一,凡客更是只卖衬衫。

    EBAY中国没有像支付宝那样的第三方工具,国内的物品很少,在网上购买国外物品极不方便。他只好把购买CDK的希望,转向了外教汤姆身上。

    汤姆是美国红脖子,原名已经不可考。他到中国后发现,最流行的美国书籍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很多中国人直接称呼美国人为“山姆大叔”。

    他为了强调自己来自最伟大的美利坚,和同样肤色、同样金发碧眼,来自加拿大、南非、新西兰等穷地方,来中国淘金的“歪果仁”Loser区别开来,给自己改名为汤姆。只要有人看到他的名片,听过他的自我介绍,就能知道他的国籍,也会高看一眼。

    外教到中国后,为了融入中国文化,喜欢给自己起中国名字。汤姆对此嗤之以鼻,根本不理这股风潮;如果有人过问,是不是种族歧视,就以“汤”也是中国的姓氏敷衍过去。

    汤姆出生在美国东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山脚下,一个靠采煤兴盛的小镇。随着克林顿总统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美国开始了发展高科技,去工业化的经济政策。随着页岩气的兴起,采煤小镇逐渐被废弃。

    汤姆不得不走出煤矿小镇,到大城市转行做大卡车司机。他受不了开车的苦,又因为手脚不干净,被公司解雇,进入了诚信的黑名单,不得不

第十一章 师弟,你别误会啊。师姐在和外教,在房间里练习口语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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