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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鲍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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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三節 再接再厲之智擒縱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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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怎麼一下子就消失了?八成是心虛,滑腳溜走了。

    這一來證明鮑偵探所言不差,此人有重大的嫌疑。

    鮑銀燕又說:“能否請校方把保管員的來歷介紹一番?”

    有關人員說:“這人姓班,班超的“班”,甜甜美美的“甜美”,班甜美,民國7年生,今年40歲,大學專科學歷,有南京工學院的肄業證書,應聘來本校工作才3個月……要不要到檔案室調她的詳細資料?”

    鮑丫頭急忙應答:“不用、不用,足夠了!我來糾正一下:“班”念上聲bǎn,就是“坂”;“甜”字改成“田”,她復姓“坂田”,單名一個“美”字,全名“坂田美”。出生年月大概是吧!正經八百的東洋女子,如假包換,履歷完全是假的!”

    又是一個RB倭寇!法庭上像炸開了鍋,吵吵嚷嚷,罵罵咧咧,全無法規。

    法官又敲響了法槌:“肅靜!請鮑偵探回答,你怎麼了解得這樣清楚?根據是什麼?”

    “回大法官的話,坂田美是原“和森”糕團店的女掌柜,即殺人世家橫田雄一的老婆,我與他們一家有過多次較量,這家人罪行累累,罄竹難書。證據舉不勝舉,她逃走就是最好的罪證,您說是不是?”

    “沒錯,我贊成!被告實屬冤枉,無罪釋放。起訴方不予支持,無條件駁回。抓捕縱火犯那是警察局的事,大伙歇著吧!退庭!”

    皮球最終踢回警察局,就看他們有沒有本事把坂田美抓到。鮑銀燕既然作為總局代表,也是義不容辭,她也走不了。

    警察局封鎖交通,路口設卡,汽車站盤查,一直到了晚上,不見人影,興許是逃走了。

第二十一章第三節 再接再厲之智擒縱火犯(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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