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今晚吃河蟹,但没锅没油没盐,只好做罢。
满满一裤档河蟹,捡些柴火烧烤,太浪费。
王哲将它们全都放在一个大木盆里,又借来另一个木盆扣盖,放了一寸清水,让它们吐泡泡。
应该熏不死,平时既洗脚又洗脸,也没闻见臭味。
次日,上午放堂。王哲去了母亲摊铺,拿了些许辣条,虎王帮的其他几个小鬼头都非常爱吃,让他们多吃些辣条,还可以省下一大笔菜钱。
回来的时候,买了一些调料,燃油和料酒。
这里的燃油并不纯粹,效果不知如何,但用来煮螃蟹应该够了,铁锅那玩意儿太大,可以用铝盆代替。
料酒闻着很不错,用以去腥刚好。王哲发现,这里的白酒非常纯正,度数也不低,但酒水的种类太单一,米酒,果酒,白酒……最重要的啤酒竟然没有,难怪大肚子的这么少。
辣条,啤酒,抽烟,烫头……呵呵,不急,都会有的。
王哲美滋滋的哼着小曲,却被一个小鬼撞了个满怀。
“哥哥,我不是故意的,抱歉,抱歉。”
“你当然不是故意的,你是有意的,还用我提醒你吗?钱带!”
小孩见小技俩被人识破,转身就跑,边跑还边回头看,小脸惶恐,却又格外倔强。
以王哲的体质,速度比常人的两倍还快,十分轻松的就捉住小孩,将钱包夺回,并将小孩制服。
“说吧,为什么抢我钱包?小偷可是要被抓去劳役的,小小年纪就不学学。”
“我饿!”
王哲怔住了,被击中心中的
第四十四章 小孩(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