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得改成符合这个时代和环境的文笔,这对唐宁来说就太难了。
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时代可没有电脑和手机,只能自己拿着钢笔一个字一个字的在稿纸上写,天知道唐宁都已经多少年没拿笔写一百字以上的文字了,这冷不丁要写几万字甚至十几万字,手指和胳膊根本就受不了,没写几千字就酸痛的不行。
再就是文字的问题,既然是在美国,那么投稿就必须得用英语书写,可问题是唐宁发现自己用英语进行“创作”的时候毫无感觉,要知道码字是一项极为讲究感觉或者状态的工作,很多写手和作家的怪癖其实都只是一种能够让自己进入写作状态的小习惯(比如我就是、如果字体和界面不调整成我习惯的样子,我就会觉得异常的不舒服甚至是别扭,这种状态下是没法进行码字的、起码是没法顺畅的进行码字。)
作为一个中国人,唐宁所习惯的书写和方式自然都是中文,现在看着一行行的英文他是别扭无比,最后他只能使用了一个极为麻烦的做法,那就是先用中文将脑中的构思都写出来,然后再用英文进行誊抄,这样的速度自然是奇慢无比。
所以现在唐宁开始考虑放弃“文抄公”这个非常有前途的职业,反正现在自己又不缺钱。
就在唐宁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斯嘉丽对他说道:“托尼,后天晚上弗里克叔叔要举办舞会,你来做我的舞伴好不好?”
“这当然是我的荣幸,可是我的舞跳得并不好!”唐宁有些尴尬的答道。
而斯嘉丽则满不在乎的答道:“没事儿,到时候我带你!”
随后又凑近一步低声说道:“对了,我听说这次舞会,李将军会
第十六章 罗伯特--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