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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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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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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主意,以后长剑不能离身。这个想法之迫切,急的她都懒得去逼问申屠易将轻鸿藏哪了。

    不见了也好,那几柄软剑也是。被狗碰过的东西,用着也不畅快。连平意她都不想要了,是用的格外顺心,可苏家的东西,静下来的时候,开始有点膈应了。

    她倒是听过所谓神兵认主的段子,幼年也曾执着于对手上东西挑肥拣瘦。鲁文安自是编着花样的哄着她选,薛弋寒未阻拦,却时有提点,最好的兵刃,是自己的手。

    这话不难理解,管他斧钺钩戟,都是工具,终归要靠一双手去用。锋刃当然是要远比锈铁更合人心意,可惜天下从来不缺利器,多精妙的工艺,只要银子到位,举国上下的工匠能给你造出一箩筐来。

    天下从来不缺利器,又怎么会缺个将军,缺个状元。真儿个缺了,多半是那双手缺了指头,不好使了。

    既然是要赶着去找这些玩意儿,京中不作它想,唯有陶记。她走的快,过了主街,转眼就到了门口。不想卖这些玩意的铺子,不比日常茶饭营生,需要赶个早集。这都天光了,打烊的牌子还在门上挂着随风晃荡。

    薛凌瞧了瞧四周行人,自觉对着大门踹一脚,少不得有好事的要报官。她从李阿牛处听过,巡街的卒子最喜欢抓这种当街打砸的独身肥羊。

    没有前呼后拥,必然不是王孙公子家出来的。但能有这般横行,又少不得家里有几个臭钱。管他谁对谁错,先锁了把刀架脖子上喊走。不等到拖到处事的地儿,掏出来的银子,能抵好几个月俸禄。

    更有甚者,与城中的泼皮勾结,逮着像模样的,最好一瞧就是外地那种,三俩个结队的也不妨事。

余甘(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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