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道德的优越感通过生活方式给体现出来了吗?
心存道德,常怀安贫乐道之心,张云的住所,体现出来的就是这种心态吗?
也就是说,当初张云加入到犯罪组织之中,觉得自己获得了超道德的权利,似乎也摆脱了自身因为偷窃癖所带来的负罪感,从此以后,他便能够以一个完人的形式重生。
为了体现出这样的重生,张云便刻意简约化了自己的生活规格,利用安贫乐道的假象,来让自己获得更为真实的超道德感。
这样的生活方式,似乎与犯罪首领所擅长的以道德为主体的洗脑方式十分的契合。
那么,张云的这种生活方式,会不会也在犯罪成员2号的身上得以体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