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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官僚们兼并土地所用方法有三:
一、合法的土地交易。不过涉及到利益所在嘛,合不合法当事人知道。买的时候一亩地几贯到十几贯,那是需要当地保正啊、恶霸啊协同恐吓成交。再卖出时翻个几倍也正常。
二、诱骗。如向土地拥有者许诺减免赋税。反正官绅是不交粮、不纳税的。还有像朱珠这样采用低智商诱骗的。忽悠百姓手段千千万,只成功便是王道。
三、非法放贷和胁迫(放高利贷导致农户破产,借机胁迫农户交出土地所有权)。“富者有赀可以占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而耕者之夫率属役富贵者矣。”据正史记载,宋初宰相王浦之父“频领牧守,能殖货,所至有田宅,家累万金。”秦桧的一个下属王历都“寓居抚州,恃秦桧之势,凌夺百姓田宅,甚于盗寇,江西人苦之。”
大宋宣和四年三月初九人定时分。
泗州城外熊家村,村东头一户破败的独门院落正是熊大熊二的住所。土屋背后一棵大槐树,枝叶繁茂。夜已深,树上老鸹本该是倦鸟归巢,此时却聒噪不止。
屋里熊大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向熊二发问:“都多会儿了?这树上老鸦怎的还在叫唤?”
熊二睡得迷迷糊糊,嘟囔:“管毬呢,睡吧。”
熊大起身:“你个驴毬货,就知道吃了睡、睡了吃。这夜深人静,老鸦不睡觉一个劲叫唤,指不定有甚么事?“
熊二睡得正香,继续嘟哝:“有甚事?俺俩又不是大妹子,还有谁来掳了俺?困、困的很。“
熊大心里惴惴,鼻中闻到一股闷闷的香气,瞬间天旋地转,倒在床
第十一章 遇袭!(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