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办了他。
而且,这种偷窥别人**的行为,居然也没有人站出来制止。
后来,宋铮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才明白,敢情卓威爆料的尺度,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
可能会提到偷拍,但卓威明显是研究过法律的,不然也说不出“明星身上有商品属性,我们要维护公众对商品的知情权”这种话来,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自然需要牺牲一部分**,而接受大众的舆论监督,所以只要不是室内安装摄像头这种性质的偷拍,基本是没办法真正起诉的。
所以,如果说当狗仔偷拍明星私生活的卓威有什么背景的话,那中国的法律就是卓威最大的背景。
在一次媒体采访中卓威就曾说过,他偷拍的底线就是法律。
卓威透露自己曾经详细咨询过专业的律师,得到的答案是:中国现在没有新闻法,对公众人物的**,在新闻报道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界限。
这句话翻译一下让大家更容易明白一点,那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特别是受到窦维事件的影响,卓威更加相信法律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另外,卓威的爆料很讲究技术性,细心的话就不难发现,卓威的爆料,很多时候都是似是而非的,既不明显戳破,但也能让人一眼看出来。
比如宋铮前世闹得很凶的关于大幂幂和刘凯威婚姻问题的。
刘郎已恨晴川远,一入孤峰春梦残。
说离了吗?
明明没有提啊,所以要从这种话上以造谣、侵犯名誉权等理由来起诉,也多半是行不通的。
再者,被曝光的明星也不敢公然和卓威撕破脸,作为被
第八百二十二章 打的是这么个货(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