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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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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三章 丧权辱国的苟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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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能这般迅速转变态度,能清醒认清现在形势,还是颇为欣赏的。”
    多尔衮苦笑道:“唐王谬赞了。在下计拙力竭,若还要再与贵军对战到底,岂非自取灭亡乎。得蒙唐王高抬贵手,放我大清一条生路,已是感激不尽,又复敢出何言之。”
    李啸点点头:“既如此,那孤王亦不多说了,就让陈赞画与范学士等人按先前所定之事项,拟定详细的议和条款,你我二人到时签字盖章便好。”
    多尔衮轻叹一声:“好,在下全凭唐王安排。”
    很快,经过了一个时辰的讨论与协商后,最终的唐清议和协定,终于落笔成字,拟定完毕。
    其具体条款,为以下内容:
    1、大清国从即日起,向唐军称臣纳贡,成为唐军下属藩国,并赔偿战争费用一百万两银子。以后每逢重大节日,大清均需向唐军派出使臣贺拜,并视节日重要程度,进贡五至十万两银子,银款于辽阳城下交割支付。
    3、现在唐军占据的辽中与辽南各地,因为皆是明朝故土,故全部由唐军收回,两国依现在各自据占之地划界,清廷不得再有任何争议,其下属国民百姓亦不可随意越界,违者按逃人法进行严惩。
    3、唐军留驻莫长荣第十一镇兵马,安插于清国各处重要州镇地方,接管清朝各地的重要驻防,与当地清军一道守备,驻防唐军的相关费用,由清廷按月全额缴付。各地驻防之清军,无论任何行动或调动,均需向驻防的唐军报备请示,得到唐军同意后,方可行事。
    4、清廷各地官员任用与调派,在由清廷拟定人选后,皆需向唐军报备请示,得到有唐王李啸盖章的正式文件后,方可任用。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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