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上,麦克斯兴致勃勃的看着这一路上的动物,时不时的摸~摸手里的温彻施特大口径猎枪问道。
“唔,我也不知道应该打什么动物好,毕竟我没有你们欧美~国~家那样收藏动物标本的习惯;不过我想我的家人很喜欢皮大衣,如果这猎场里有什么不错的,能做皮大衣的动物,我想我的家人一定很喜欢!”
云逸琢磨了一下后,拍拍身边同样好奇的大丫。
“呵呵,云逸先生,作为一个非常崇拜您这样富豪的人,我不得不建议您,您应该多多收藏一些名贵动物的标本,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您的身份!”
菲尔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云逸说道,显然在他们这些欧美人的习惯中,富豪家里必然会有很多他们亲手猎获的动物脑袋标本。
“不,我并不这样认为,如果是放在古代,或者是近代,甚至是在七十年代之前,或许在家里拥有动物脑袋作为标本还是能彰显自己勇气的象征;不过我想在保护动物的今天,这样的习惯显然有点不符合人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的大潮流!”
云逸摇摇头,他可不像是国内诸多富裕起来的人,都以为一切遵循欧美生活才算得上是有身份有地位,对于他来说,这都用不上。
“云先生,您真是一位心底善良的人!”
菲尔斯笑着恭维了一句,而后神se一正,道:“云先生,如果是要给家人做皮衣,我想小羚羊的毛皮是最适合的,小羚羊奔跑速度极快,出汗量很大,所以毛皮的透气xing很好,而且很美观;尤其是小羚羊的幼崽,毛皮质地更是柔软,穿在身上很舒服,很适合女士们!”
菲尔斯笑着向云逸推荐道,云逸则是
第一三八四章 小羚羊皮大衣(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