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多到站,接到他们,回到家正好赶上吃晚饭。
赵明月和沈旭跃早就下了车,坐在有暖气的候车室里等着。候车室里人头攒头,看样子还是有不少人从北京赶回老家过年的。作为一个古都,北京其实可以算得上一个移民城市,不过很多都是移民了几代好几代,他们的子孙后代就变成了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赵明月看着他们,想着将来自己也将成为一个新北京人,再过几代,自己的子孙也都成了土生土长的老北京。成为城里人,这大概是祖祖辈辈的人都在努力靠拢的目标。
五点一刻,他们听到火车站的广播播报接站的消息,沈启学坐的车到了。他们俩出去接人,赵明月戴着针织的绒线帽子,脖子上是绒线围巾,沈旭跃脖子上也有一条,这些都是赵明月偷闲织的。宿舍的姐妹们也都跟着她学了编织,甚至带动了一股风潮,学校不少女生也都跟着学了起来。
沈旭跃将赵明月的手揣在自己的军大衣兜里,翘首企盼着渐渐涌出来的人潮,他老远就看见了自己的大哥,伸着手朝他们挥动:“大哥,这边!”
赵明月踮着脚尖去看,高大的沈启学在人群中其实并不显眼,北方人高个儿多,但是他绿色的军大衣非常显眼,所以一眼就看到了,他提着一个行李袋,背着一个绿色的迷彩背包,身后跟着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姑娘,姑娘个子不算高,大概1米6左右,梳着两个麻花辫,也围着一个围脖,看不清长什么样。
沈启学领着人过来了,冲着他们笑了一下:“你们都在啊,小赵也没回去?好冷,简直有点不能适应。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方臻。方臻,这是我弟他女朋友,赵明月。”
赵明月将手从沈旭跃兜里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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