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诡案罪1+诡案罪2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杀死,再将我的鞋印印在血迹上。因为我走近林月房间的沙发拿手机,是在凌晨1点左右,这之后再未去过驴友之家,所以警方就认定,这个血脚印是那时留下的。而警方正是根据这个血脚印,认定我进去拿手机时,林月就已经死了。就是这个血脚印,将本来是在凌晨1点之后被杀的林月的死亡时间,提前到了凌晨1点之前。而凌晨1点之前,凶手刚好有完全充分的不在现场的证明。这个拿着我的鞋子去杀人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你。你知道我每次泡澡至少需要半个小时,我们当时住的天堂旅馆距离林月住的驴友之家,也就十来分钟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钟就可以打来回。剩下的这十五分钟,已足够你杀死一个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电视机声音开得很大,为的就是不让浴室里的我听到你出门的动静。你杀了林月,赶回旅馆,躺在床上,假装看电视时睡着了,居然一点也没有引起我的怀疑——如果不是那双鞋——”
    “那双鞋怎么了?”
    “我每次脱鞋,都会动手把鞋子掉转过来,让鞋尖朝向外面,方便出来时穿鞋。而你将我的鞋放回原处时,忽略了这一点,结果我出来穿鞋时,鞋尖朝向我自己,是我自己动手把鞋掉转过来,才顺利将鞋穿好。当时我只是觉得有些别扭,并未多想,直到今晚我忘记拿拖鞋而再次趿着皮鞋时,才忽然醒悟过来。”
    小麦脸色苍白,冷冷笑道:“你的推理,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可是我跟林月无冤无仇,又为什么要杀她呢?”
    “你跟林月虽然无冤无仇,却有情有恨。”欧阳伟叹息一声说,“我看过林月的一个qq签名,她说她跟一位同室办公的同事苦恋了三年,这是一段不能公开的秘密感情。

第9节(6/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