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后等待法庭批准离婚中度过的。”
“我和我的第一任丈夫,是同校的校友,他比我高三届,读土木结构的。他硕士毕业后,全奖去美国佐治亚理工读博。那年我读大四,说好我在中国一面准备毕业答辩,一面考g考托。一年之后,等我毕业的时候,他就从美国回来,我们结婚,然后我以陪读的身份跟他到美国,到了美国后再申请入学,因为这样申请比较容易,而且能申请到比较好的专业和导师。”
“他的奖学金非常不错,第一年就有1800美元一月,扣完税后有1600多,佐治亚那边生活费不高,他很省的,所以他奖学金用不完。”
“那时我爸妈已经离婚了,我爸一人在北京生活,要单独开销,我弟收入低微,不够他自己生活的,我妈乱花钱,逮到我爸就把他口袋里的钱扒个精光,所以我爸虽然每月都汇钱给我,我用用是够了,但是并不宽裕。我要去新东方上课,考g考托的报名费,对学生来说,也都不是小数目。”杜玫抬眼看看张子淳,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于是他每月都汇钱给我。每月400美元。其实我爸给的钱是够用的,但是他那时很爱我,就每月寄钱给我。”
“虽然我们小时候,父母,哦,我家是我爸啦,都教育过我们,女孩不能随便接受男人的钱,也不可以接受贵重礼物,但是这里多少有点担心接受男人钱财当心男人对你图谋不轨的意思。这种观念折射出的另一种意思即是:女孩接受跟自己关系已经敲定的男友的经济援助就没什么关系——我不敢收你钱和礼物,怕你对我*有企图,但是如果我已经跟你睡了,或者我会跟你睡的,那么我收你东西就没关系了。如果进一步引申的话,可以发展为:我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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