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没什么用,聊胜于无。只有磨出茧子来才是最好的办法,如此茧子出来得慢,反倒不好。”嘴里这么说着,手上动作却没停,说到底,终究怕他疼。
宋微不想听他啰嗦这个,问:“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去申城。申城有个大湖,很漂亮。这时节还没有结冰,租艘带暖阁的画舫去湖上钓鱼喝酒正好。申城府尹是个很豪爽的人,最爱交结文士豪客,门下幕僚众多。每年入冬,都会在城里开诗会,摆擂台,谁都可以看,我们去瞧瞧热闹。”
他们的路线并不是笔直向着京城去,常常为了玩乐兜个小圈子。
独孤铣给宋微缠好白绢,拉起他右手,在脉搏的位置亲了亲,然后道:“今日一百次,一次也不许少。”
☆、第〇六一章:肯将热血了王事,岂为他朝逐盛名
宋微善骑术,与骑术最搭配的武器就是角弓;他又喜击鞠,对捕捉动态目标极敏锐,其实是个天生练骑射的好苗子,所欠缺的不过是力量和技巧而已。他早已过了习武的岁数,还是个贪玩偷懒怕吃苦的脾气,拳脚兵刃之类,都不现实。何况弓箭轻便灵活,携带起来也远比其他器械轻松。
基于上述种种理由,独孤铣笃定他不但学得会,还能学得好。只要熬过最枯燥的入门阶段,必然会日渐喜欢。因为这门技艺一旦练熟,不光危急时可防身御敌,平素更添许多乐趣。骑马行猎本是这个时代一大风尚,翻山入林、追鹰逐鹿,很适合宋微跳脱活泛的性子。
他这般思虑周详,软硬兼施,出尽手段,说起来,真比教育儿子上心得多。不久之后,成效显著。这不,宋微终于打到了平生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猎物,一只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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