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会儿功夫,相府就出了两个青衣小厮,头戴小帽,凉鞋净袜,好不精神,正是晓晓跟芍药,不过还是得坐马车,因为晓晓想去的地儿是东城门边儿上的市集。
芍药陪她坐在马车里,肠子都快悔青了,刚姑娘问京城哪处的市集好玩,自己一嘴欠,说了句东城门那边儿有个花鸟鱼市儿,这倒好,姑娘一出来就让车把式奔着东城门那边儿走。
那东城门的市集卖的都是活物,自是好玩,可也热闹,人来人往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姑娘去哪儿真不怎么妥当。
想着,小声道:“姑娘,不如咱们今儿还去琳琅阁吧!哪儿离的近儿,好东西也多,您这个手串不还是从哪儿得的吗。”
晓晓看了眼自己腕子上的葫芦手串,虽说从心里头喜欢,可价格也吓人,当她不知道呢,那天他们前脚从琳琅阁出来,后脚赵丰就去结账了,就这个手串花了足一千二百两银子。
晓晓对银子的概念是从她当宫女时的工资推演来了,自己刚进宫的时候就别提了,后来当上御前大宫女,工资算的上顶尖了,也才十两,就是说,她一分不花的存上一年也才一百二十两,得十年才能攒一千二百两,也就是这个手串的价值。
可想而知,那个舌翻莲花的掌柜,心有多黑,且专门杀熟 ,关系越熟手里的刀越快,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的琳琅阁才有了那么大的店面,不过他跟慕容兰舟是愿打愿挨,一个奉承话儿说着,不耽误赚钱,一个财大气粗,花多少银子都不带眨一下眼的,要的就是这个范儿,自己却没这虫子,就那一回,这辈子她都不去琳琅阁。
不过,以后有机会倒可以考虑也开一个这样的铺子,所以任由芍药说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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