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干什么。
跑到门口,他们居然没追来,我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
不远处,他们皱着眉头,流露出不悦的表情:“来了。”
然后那二十多个人分头跑入了各个通道,立刻就像雨水洒如土地一样,跑得不见了。
过了不到三分钟,我室友就拎着鸭血粉丝汤走到了门口。
我正努力把任兴从地上扶起来,他的状况不太好,手疼得厉害,但是他还坚持着往外走。我问他干嘛,反正在医院里,顺便把手看了呀,他却不说话,愣是拖着我走了好几步路,弯腰把枪捡起来插进了腰上。我真是没话讲了,你长嘴了呀,让我帮个忙不就行了,那么不相信我。
我室友绷着嘴角走到我们身边,把手上拎着的鸭血粉丝汤递给我,自己挤到我面前担着任兴。
“怎么了?”他问。
我和任兴相视苦笑。
任兴说,“这次,我终于明白你总说不知道该怎么讲,是个什么感觉了。”
我也没有明说,我想我跟任兴现在的疑问是一样的,那句“他来了”,是指我的室友么?如果是的话,我室友又是个什么东西呢?
不过我发现,对我来说,他即使是什么,我也不怎么害怕,我潜意识里觉得他不会来害我。而且他多*啊,吓得那二十几个同声共气的人屁滚尿流的,人民警察都还被一巴掌呼墙上呢。我室友真是太棒了。
我室友看我们光打眼风不说话,也没有多问,只是看上去不高兴。因为有他在,这医院也变得顺眼多了,我们从走廊走到隔壁的门诊大厅,打算给任兴看手。走廊上挺空的,只有我们三个人。走着走着我室友就突然问我了,有点小心翼翼的,“你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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