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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重振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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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赏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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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得不暂时脱队治疗休息。
    不过,有一件事童远非常不快,那就是军中有几十人在局势稳定前后抢夺女子和钱财,后面这些的事情不难想象,他们大发兽性,如同公狗一般肆意妄为。
    童远对于怎么处理他们也头痛了一阵,按照现代人的想法全部斩首以正军法是不现实的,不仅不会凝聚众人,反而很快会被底下这些兵油子抛弃。如果纵容他们行恶,那这只队伍永远会是贼寇一般的伪强军,后面的计划也无法推行。
    当然,他现在已经想好怎么处理。将董军控制县城之前,就不顾军令开始行恶的十一人斩首示众,以正军法。对劫掠无辜百姓,侵害良家妇女的十四人,重者斩首,轻者杖刑并革出新西凉军,永远不能回到这只童远的亲军。至于他们的命运,则后面另有安排。
    最后是在大局已定,才开始抢夺贺家不义之财,抱走府上女眷、奴婢的几十人。童远要求上交财物,按军功分配。对于女眷,直接安排嫁娶事宜,只要不以死相抗,都由军中举办集体仪式,让他们成家。当然在童远的见证和要求下,谁也不敢对这些苦命女子弃之不顾。
    这个安排其实并非拍脑袋决定,而是经过慎重平衡的。意思是不听号令的,坚决杀掉;违背西凉新军原则的,必须离开它;有军功的没作恶的,一定会赏赐。
    童远对于军队和发展也有不少思考,可眼下事情较多,并且最重要的是还没确定,所以也暂没机会推行。
    晚上宴席过后,童远不胜酒力,回房休息。自己这附身体非常强壮,恐怕后世三五个自己也打过不他,但怎么一喝酒就头疼呢?看来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不管明日斥候传来什么消息,童远都要做好

第二十一章 赏罚分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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