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是个屌丝,小夏的跟屁虫,而张艳秋已升任一县之长,前途无量,凭什么对我忠贞不二,哪天我去掏厕所或抡大板锹去,我看她还“耐”我吗?
我不明白,难道是因为我才貌出众才让张艳秋舍身相许?不太可能,这不是主要因素。难道是因为那销魂的一吻,两颗炽热的心有了刹那的抽搐?
不假,我和小夏,苑小秋,张艳秋,潘福芹的首吻就是这种感觉,也许她们也有同感?
不同的是小夏没有昏过去,倒把我整迷糊了。而她们仨个都没有找着北。
这便是我发自内心的真情之吻。今后我决不会再与其他女孩玩这套业务。
各位看官有谁能帮我走出情感上的囧途?
请斧正第十七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