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正常状态来说,主要是地税、户税、榷税这三大类。中和二年,邵树德在外征战,镇内税收惯性按照以前的方式征收,数据不全。唯有宋乐在绥州大力整理资料,给自己发了一份摘要过来。
绥州赋税,目前是按照七千余户的基数来征收的,这几年的新移民及新编成的户(比如军士们)并未纳入课税范围。根据朝廷两税法的规矩,目前平均一户年缴纳粟米三斛、绢两匹半、钱280文,理论上可收两万多斛粟米、一万八千多匹绢、两千六百多缗钱。
这点钱,差不多也就刚刚够养州兵,可能还差一些,又怎么可能养那么多虎狼般的军士?而且,对农民们来说,这负担也太“轻”了一点,必须加征!加征的部分主要在粮食,比例则不定。因为夏绥的财税制度和朝廷一样,原则是量出为入,即需要花多少钱才收多少税,但总体而言,一个五六口人的家庭,耕三十亩地,一年在三斛地税的基础上,加征十斛都很正常。这样他们全家也就剩下17-18斛粮食的样子,离正常建康生活需要的22-24斛粮还有点差距,不得不吃糠咽菜弥补。
户税也差不多,因为需要给军士们发赏赐,需要大量铜钱和绢帛。一年不过两三千缗钱、不到两万匹绢的户税,完全不敷使用。而且户税和农民们的副业经营息息相关,副业不发达,你想加征也做不到。
绥州固然有蚕桑业,但产能也就那样。倒是畜牧业还算过关,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对外销路不畅,商业没做起来,老百姓手里的钱也就不多。死命加征了一番,目前每年每户也就征收三匹二的绢、不到五百文的钱,再也很难提上去了。
也就是说,中和二年绥州共征收了九万七千多斛粟
第五十七章 入夏州(第二卷结束)(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