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身着西服,敞着胸、露着脖子里的粗大金项链,晃着膀子走过来的年轻人看了个正着。
西装男子笑了,心道:“这特么哪来的傻子?钱多烧的?有钱赏戏子,还不如填你身边女人的窟窿哩。看不见人家不高兴了吗?正好,老子可以帮你。”
西装男子看也不看林创,径直走到丁曼丽身边,双手按在丁曼丽坐椅靠背上,俯下身子,色迷迷地说道:“小姐,能不能赏光喝一杯?”
丁曼丽与林创对了一眼,心道:“呵呵,来了,钓的就是你。”
西装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孙天新的儿子孙华。
林创和丁曼丽就是冲他来的。
孙天新当了警察局副局长之后,在老城区开了十八家店,涉及黄、赌、毒各个领域。
“百乐门”歌舞厅,也是他的产业。
孙华作为孙天新的儿子,管理着家里所有产业,而他本人是个色中饿鬼,长期泡在“百乐门”猎取美色。
刚才门卫来报,说来了一个美若天仙的小姐和一个公子。
孙华一听“美若天仙”,立即来了兴趣。
至于门卫说的公子,直接被他忽略了。
他看上的女人,一个都没跑掉过。
什么公子哥能大过我去?识相的给点钱,不识相的,揍一顿就老实了。实在不开眼的,直接弄到监狱里去。
他们家里从监狱里捞人,还得求到自己这里,到最后自己色财双收,从未失手。
孙华来到厅里,借着昏暗的灯光一看,果然看到一位美丽的小姐,还有一位大呼小叫的公子哥。
依孙华的经验,那位公子哥举止轻浮,又细皮嫩肉的,肯定是家里不缺钱,被养废了的
第七百三十二章 “打虎行动”(一)(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