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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手术室打怪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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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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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动我我就撞死在这里的样子。
    然后保安就报警了。
    最后三个人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给带走了。
    法律明确规定,在医疗机构、学校等公共场所,危害或影响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以及做可能伤及他人性命的事情,是违法的。
    手术室里的病人不乏有危重病人,是那种可能受到了大声尖叫刺激就马上被送走的情况,这也属于剥夺他人的性命。
    当然,三个人被带走之后,没过一会儿,就又直接放了回来,毕竟他们这也属于特殊情况,并没有造成特别恶劣的后果,予以口头教育,并且在三人都保证不在医院内大喊大叫之后,就被放了回来。
    想来也是考虑到他们的儿子现在还需要有人照顾。
    出了警察局,看起来颇为精明的老头子就说:“不行,这样不行,家引的腿,不能够就这样被医院白白给切了。以后家引没法工作了,腿也没了,怎么养孩子啊。”
    “必须要医院里赔一笔钱。来的时候我就问过了,现在在医院里闹如果不行的话,就去告,一告不成,就二告,就算是告到京都去我们也要求告。”
    “医院里必须要赔一点钱给我们。”
    老妇人满脸纠结着说:“道理是这个道理啊,可是家引也是人家医院救了的啊,咱们现在钱都还没交。人家就给做手术了,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太亏心了啊?”
    “那以后两个孩子怎么办?就靠珠香一个人能养活吗?”老头在那里大骂着,“你要心软了就回去,别跟我们去医院了。湘雅二医院生意这么好,不差给我们赔的那点钱。”
    “那是他们的九牛一毛,我们是要靠赔的钱生活的。”
    

第三百七十七章 人性!(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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