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人很聪明,同样学厨师,他学的快,学的精,学得有创新。学成归来先是开了一家小吃部,生意平淡,生意平淡不是因为饭菜不香,而是地点不好;地点不好不是因为没有好地点,是因为好地点房子租金贵,富贵没那么多钱。
看看自己的小吃部赚不到大钱,两年不到,富贵关了小吃部,应聘到一家酒店后厨,跟着红案师傅打下手。
俗话说是金子总要发光。
富贵打工的这家酒店老总也是黑白两道吃得开的人物,有社会背景,有一帮小兄弟,名下有好几家酒店。
听人说老总开酒店只是招牌,真正赚钱的生意是夜总会,老总开的夜总会跟别个不一样,别人不敢有的,他这儿有;别人不敢干的,他明目张胆地干。因为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来什么,他开的夜总会是有钱人流连忘返的销金窟。
江湖恩怨多,崇尚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
这一天老总在酒店请客,来了很多客人,也不知为个啥,酒喝到一半打将起来。
老总虽然是在自家酒店,但人家也是有备而来,老总的两个保镖和众多保安只有招架之功,保护着老总从包房打到走廊,又从走廊打到大厅。
富贵在后厨听见动静,出来看时,老总的两个保镖被人缠住,打的头破血流,满脸是血,一个保镖的左手腕几乎断掉,拎着血流如注的断手以死相拼。
老总已经退到后厨,他知道后厨有门,从那儿可以脱离现场。
富贵一看自己的老总被人追打,两个保镖和众多保安眼看招架不住。富贵是见过阵仗的,觉得露一手的机会来了。立即抄起两把菜刀就
一七三,风云突变(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