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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
普遍遵循三海里领海法则,这是因为在19世纪早期海岸炮的射程较近,只有三海里左右。
进入这个范围,一般会被认为侵入领海。
若“郁金香”号始终在8~10海里的外海范围徘徊,李杰拿它真没办法。
一旦高速巡防舰追出去,双方一追一逃数十海里下去,香格里拉水警区还真没有权利对“郁金香”号实施打击,扣留或者其他行动。
因为那是不折不扣的公海海域,纵然昆士兰伯爵大人宣称拥有对香格里拉岛所有权,旗下舰队也不能把执法权力扩展到公海上,那几乎与强盗无异。
若予以击沉,即便数十年上百年后都是个大麻烦,一旦爆出来就是个丑闻。
“郁金香”号进入海湾就不同了,这是侵入内水海域,巡防舰队有权对其实施临检,登船搜查,抓扣及至击沉等行动,只要伦敦承认了昆士兰伯爵的占有行为,这一切就合法。
荷兰方面当然会强烈抗议,但不会有什么作用。
反过来就不行,大不列颠国商船擅自侵入内水区域,展现出强烈的敌对行为,任何国家的舰船都不能对其轻易采取行动,这就是海洋霸主的逻辑。
我可以这么做,你不行。
正义和公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实力弱就要受欺负,就这么简单。
按照事前预案;
香格里拉水警区舰队对抓扣的“郁金香”号三桅大帆船进行了登临搜检,将伤者送医,其余人等关押审查,以查明其是否含有敌意。
事实上,这是拖延时间的一个借口,可以争取大概10天到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发生在海湾里的小型
第192章宣布占有香格里拉岛(5/8)